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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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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601012)股票行情 股价K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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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601012)基本信息面分析

产品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最具价值的太阳能科技公司,聚焦科技创新,构建单晶硅片、电池组件、工商业分布式解决方案、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氢能装备五大业务板块,形成支撑全球零碳发展的“绿电”+“绿氢”产品和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主营产品单晶硅棒、硅片;单晶电池;组件;光伏制氢,公司在国内外为光伏电站提供多场景系统解决方案。
行业地位 全球光伏龙头,单晶硅片和组件出货量均为全球第一
核心竞争力 (一)核心管理层丰富的产业经验,保障了企业发展战略的领先性
 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长期专注和深耕于光伏行业及单晶领域,拥有深厚的行业洞察理解力、前瞻务实的战略能力和高效执行力。他们始终本着第一性原理和立足未来的出发点思考和决策。
 (二)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保障了产品的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将创新作为企业成长的来源,以提升客户价值为核心,秉承“稳健可靠、科技引领”的产品理念,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能力建设,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或解决方案,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技术变革并推动行业发展。
 (三)完善的全球经营网络,享誉全球的品牌优势及品质保证
 近年来,公司通过实施海外业务拓展和组织变革,业务遍及全球150余个国家和地区,已建立起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和多样化产品和服务,积累并形成了短时间内无法被其他竞争者复制的市场渠道和客户资源。
 (四)稳健的财务管理,有效把控经营风险
 最好的产品质保就是“企业的寿命要大于产品的寿命”。在公司快速成长过程中,始终秉承稳健的经营理念,拒绝任何投机,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效使用经营杠杆,调整有息负债结构,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五)深入践行引领全球可持续发展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引领者,响应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贯彻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可持续发展理念,践行“用清洁能源制造清洁能源”和“SolarforSolar”零碳生产模式,建立了覆盖公司全价值链的碳排放核算体系,使用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探索产品碳足迹降低路径,2021年在云南启动了光伏行业首个“零碳工厂”的建设,也将完成相关建设和认证。
经营指标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9.98亿元,同比增长60.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12亿元,同比增长63.02%,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4.14亿元,同比增长63.31%;综合毛利率15.3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95%。
竞争对手 协鑫集成、东方日升、中环股份、航天机电、京运通、东方日升、海润光伏、亿晶光电、拓日新能、向日葵、易成新能、台基股份
品牌/专利/经营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各类已授权专利2,132项。
 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感知度和美誉度,获得了海内外众多客户的认可和信赖,“LONGi”品牌在全球光伏领域的影响力位居前列,组件产品连续三年出货量和市占率位居全球首位。
核心风险 1、行业复苏带来的产能过剩的风险
 全球光伏行业经过近 10 年高速发展后,出现了阶段性产能过剩的情况,我国产能过剩情况更为严重,虽然经过2012-2013 年的行业整合和调整,部分无效、落后产能逐步得到淘汰,但产能过剩的局面并未得到彻底改变。
 2、国际贸易争端及贸易政策调整的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世界各国均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出于保护本国光伏产业的目的,欧美等国相继对我国光伏企业发起“双反”调查。
 3、全球去补贴化加速,可能导致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目前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相对于传统发电方式成本较高,尚不具备独立市场竞争的能力,而且这种趋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会持续,现阶段需要依靠政府扶持政策和电价补贴的方式驱动行业商业化条件的不断成熟。随着技术进步、生产规模扩大等因素,光伏产品制造成本逐步下降,世界各国将逐步对补贴方式和补贴力度进行调整,全球去补贴化加速。
投资逻辑 公司曾牵头制定的硅片标准被收录至SEMI标准并向全球发布,硅片产品获得客户“IQC免检”,组件产品通过了TüV、UL、CQC、JET-PVm、SII等权威机构认证,获评了全球知名研究机构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100%可融资性,在美国可再生能源测试中心(RETC)发布的《光伏组件指数报告》中,公司凭借组件产品出色的性能,成为全球唯一一家在所有测试类别中得分最高的组件厂商。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感知度和美誉度,获得了海内外众多客户的认可和信赖,“LONGi”品牌在全球光伏领域的影响力位居前列,组件产品连续三年出货量和市占率位居全球首位。
 
消费群体 光伏电站
消费市场 中国境内、欧洲地区、亚太地区、美洲地区、中东非地区
项目投资 投建芜湖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隆基绿能2022年12月8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就公司在安徽省芜湖市投资建设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根据投资协议,预计项目公司投资总额约30亿元(含流动资金)。从全部厂房和附属设施竣工工程确认单签署之日起算,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自项目投产之日起24个月内达产。
 投建年产100GW单晶硅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隆基绿能2023年1月18日公告,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7日在西安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投资建设年产100GW单晶硅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达成合作意向。项目基建工程建设时间约18个月,分期建设投产,各期项目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达产时间不超过24个月。
 隆基绿能2023年6月7日公告,公司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6日签订《年产20GW单晶硅棒、24GW单晶电池及配套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陕西省西安市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24GW单晶电池及配套项目达成合作意向。项目总体规划分为三期,其中年产一期为20GW单晶硅棒项目、12GW单晶电池项目,二期为年产12GW单晶电池项目,三期为预留扩产和配套产业链项目;同时配套建设隆基全球创新中心项目。一期项目由公司的项目子公司预计投资金额75亿元(含流动资金);二期项目预计投资金额35亿元(含流动资金),三期项目根据后续确定的投资内容另行预估投资金额。配套隆基全球创新中心项目由公司或公司下设机构预计投资约15亿元。一期项目预计2024年下半年开始逐步投产,2025年底前达产。
 隆基绿能2023年9月20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铜川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铜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总投资额391510万元(含流动资金)。项目预计2024年11月开始逐步投产,2025年11月达产。
项目投资 投建宁夏光伏发电项目:隆基股份2018年3月23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灵武市隆桥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投资建设228MW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总投资额13.65亿元。项目建设期预计4个月,运营期25年。预计运营期内年均发电收入约15856.32万元(不含税),年均发电利润总额约7426.17万元。
 投建单晶硅棒项目:隆基股份2019年2月22日公告,公司拟投资保山单晶硅棒二期项目、丽丽江单晶硅棒二期项目和楚雄单晶硅片二期项目,预计保山单晶硅棒二期项目投资额约17.49亿元,2020年7月达到设计产能,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27.88亿元,净利润约2.68亿元;丽江单晶硅棒二期项目投资额约19.37亿元,2020年5月达到设计产能,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30.41亿元,净利润约2.93亿元;楚雄单晶硅片二期项目投资额约14.86亿元,2020年3月达到设计产能,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53.79亿元,净利润约2.39亿元。
 投建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隆基股份2019年8月29日公告,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5GW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约2年。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45.86亿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68.28亿元,年均净利润约9.95亿元。同日公告,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约15个月。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17.9亿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84.79亿元,年均净利润约5.45亿元。
 投建多项单晶光伏项目:隆基股份2020年3月24日公告,公司拟在腾冲建设年产10GW单晶硅棒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18.37亿元(含流动资金);公司还拟在嘉兴投资建设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19.48亿元(含流动资金);上述项目预计2020年底前开始投产。公司拟通过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乐叶作为西安航天基地一期年产7.5GW单晶电池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该项目预计2020年6月开始投产,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32.26亿元(含流动资金)。
 投建年产15GW单晶电池项目:隆基股份2021年1月19日公告,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就公司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投资建设年产15GW单晶电池项目达成合作意向。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约80亿元(含流动资金)。项目计划在2022年投产。
 投建银川年产5GW单晶电池建设项目:隆基股份2021年3月12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隆基乐叶项目子公司拟约31亿元投资建设银川年产5GW单晶电池建设项目。项目预计在2022年投产。
 投建单晶硅棒等项目:隆基绿能2022年8月25日公告,公司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46GW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预计总投资1075438.94万元(含流动资金)。同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光伏拟在安徽芜湖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预计总投资251873万元(含流动资金)。项目均预计2023年下半年开始投产。
 隆基绿能2023年4月28日公告,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鹤山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的议案》,项目预计2024年二季度开始投产,2024年末达产,预计总投资额199851万元。项目预计2024年二季度开始投产,2024年末达产。
项目投资 投建单晶电池项目:隆基股份2019年10月15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乐叶投资建设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24.62亿元(含流动资金),预计达产后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37.39亿元,年均净利润约3.98亿元;预计整体建设周期约2年。全资子公司咸阳乐叶投资建设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18.39亿元(含流动资金),达产后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84.79亿元,年均净利润约5.63亿元;预计整体建设周期约15个月。全资子公司滁州乐叶投资建设二期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20.21亿元(含流动资金),达产后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84.79亿元,年均净利润约5.38亿元;预计整体建设周期约15个月。
 投建单晶硅棒项目:隆基股份2019年11月26日公告,公司与保山市人民政府、腾冲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23日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腾冲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硅棒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公司投资约25亿元。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效单晶硅棒产能,抢抓单晶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单晶市场份额。项目计划在2020年底前开始逐步投产,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
 投建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隆基股份2019年12月6日公告,公司与曲靖市人民政府(简称“甲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乙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公司拟新设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主体,租赁乙方厂房和附属、配套设施,负责购置、安装满足年产10GW单晶硅棒和硅片产能所需的生产性设备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公司投资约34亿元(含流动资金)。一期项目计划在2021年开始逐步投产,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
 投建单晶硅片建设项目:隆基股份2020年1月3日公告,公司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禄丰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楚雄新增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片项目(即三期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公司拟在楚雄新设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主体,租赁禄丰县人民政府厂房和附属配套设施,负责购置、安装满足年产20GW单晶硅片产能所需的生产性设备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公司投资约20亿元。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效单晶硅片产能,抢抓单晶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单晶市场份额。
 投建单晶电池及配套中试项目:隆基股份2020年2月13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乐叶投资约45亿元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电池及配套中试项目。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实施年产7.5GW单晶电池项目,二期实施年产2.5GW单晶电池项目、年产680MW单晶电池及组件中试项目。
 投建单晶硅棒建设项目:隆基股份2020年9月22日公告,公司与丽江市人民政府签订《单晶硅棒三期项目(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丽江新增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硅棒项目(三期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坪隆基总投资预计约25亿元。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效单晶硅棒产能,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市场规模和竞争力。
 投建年产10GW单晶电池项目:隆基股份2020年11月20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隆基乐叶”)与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曲靖(一期)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电池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公司投资预计约56亿元(含流动资金)。项目计划在2022年投产。
 投建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隆基股份2020年12月25日公告,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宁夏乐叶作为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投建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拟租赁标准厂房和动力设施,实施二次装配及安装工程,投入电池生产设备,形成年产3GW高效单晶电池生产线。预计2021年12月全面投产。
股权收购 收购森特股份27.25%股权:隆基股份2021年3月5日公告,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森特股份”)13080.5407万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8001.9842万股的27.25%,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12.5元。本次收购有助于促进双方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森特股份在建筑屋顶设计、维护上的优势,同时结合隆基股份在BIPV产品制造上的优势,双方共同开拓大型公共建筑市场的业务发展。有助于公司扩大分布式市场范围,拓展光伏产品的应用场景。
对外投资 投建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隆基绿能2023年3月14日公告,公司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预计总投资额777715万元。项目将导入公司研发的高效N型TOPCon电池技术,量产电池转换效率将达25%以上。项目预计2023年8月开始投产;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798991万元,年均净利润292177万元。同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将设立全资子公司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亿元,本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作为西咸新区年产100GW单晶切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
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主产业链各环节的产能扩张加快,一体化趋势更加显著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清洁能源领域关注度的提高,行业产能快速扩张,传统的单环节厂商加快将业务向一体化延伸,一体化企业占比提升明显。在产能扩张过程中,由于各环节扩张周期长短不一,部分环节出现了供需错配,造成了产业链发展不均衡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这种局面对产品的按时交付和订单的履行形成了较大的压力,行业内的商业信用受到冲击,合同违约现象较以往增加,不稳定的产业链价格不利于行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目前,产业链中部分环节已出现的阶段性过剩,叠加越来越多的跨界资本和企业涌入光伏行业,行业竞争加剧。同时,全球贸易壁垒将导致行业制造产能分散化,企业的全球化经营能力将成为竞争的焦点,包括市场营销、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融资能力、运营管理等,全球化竞争能力不强的企业将逐渐丧失竞争力并逐步退出市场,具备全球化竞争能力的行业头部企业拥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又进一步反哺其各项能力的提升,人才虹吸效应明显,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不断增加,形成良性循环。
 (2)产品、服务和品牌价值的差异化将成为企业未来竞争的核心
 近年来,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速度加快,应用端生态复杂化,终端需求多样化,因此产品、服务和品牌价值的差异化将成为企业未来竞争的焦点。组件产品已直接触及户用消费者,客户属性和分类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光伏产品已从过去的“toB”属性转变为“toB”兼具“toC”的属性。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2年,我国户用装机达25.25GW,较2021年同比增长了16.90%。随着光伏在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叠加我国整县推进政策的驱动,分布式项目将保持一定的市场份额。鉴于光伏产品的使用周期超过25年且长期暴露在不同户外环境下,如果光伏企业能以长期视角研发和生产出性能优异的、可靠的、具备差异化的产品,并能够不断洞察和挖掘客户需求,形成一定的渠道、品牌和服务优势,将会获得客户认可和信任积累,进而在已有的竞争格局中获取领先优势和超额利润。
行业发展趋势 (1)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最大的共识,全球“碳中和”趋势加速
 由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人类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之一,在全球气候变暖、异常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已逐步成为全球共识,叠加世界各国政府出于能源自主开发和安全,纷纷提出了以提高光伏发电比例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和减碳解决方案,该趋势必将进一步加速推动和提升全球光伏需求的增长。我国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美国发布的《通胀削减法案》(InflationReductionAct)和欧盟发布的《欧盟再生能源计划》(REPowerEUPlan)等均凸显了世界各国发展自身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决心和信心。根据IEA预计,2027年光伏将成为全球装机容量最大的电力来源,超越煤电、天然气和水电。在正常情况下,预计到2027年,累计光伏装机将增加三倍至2,350GW以上,分别在2024年、2026年、2027年超越水电、天然气和煤炭,成为全球装机容量最大的电力来源,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占全球发电量的将近40%。
 (2)“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是全球能源转型必然趋势
 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加,在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终端电气化加速及脱碳有关的新需求爆发等因素的驱动下,全球电力需求将显著增加。根据IEA发布的《全球能源部门2050年净零排放路线图》数据,2020年全球电力需求量为23,230太瓦时,此前十年的年均增速为2.3%,在净零排放情景中,电力需求将在2050年年均增速达到3.2%。在电力需求增加的同时,电力生产方式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发电是当今与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的最大来源,而在电力生产方式清洁化趋势的加速下,净零排放情景中,可再生能源对电力脱碳的贡献最大,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发电总量中的占比将从2020年的29%提高到2050年的近90%,其中太阳能和风能将引领该趋势的增长。
 (3)应用场景多元化将助力光伏发电逐步发展成为主力电源
 “碳中和”必然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目前,能源使用产生的碳排放是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来源,而光伏作为零碳能源的代表,可通过技术驱动和行业融合,将实现多元化场景的应用和传统能源转型。未来,适应于各种需求和应用场景的光伏产品将会出现,产品供给将呈现出多样性、便利性和创新性的特点,光伏与多样化场景的应用想象空间巨大,除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场景外,还将出现光伏制氢等二次能源应用于工业、交通、储能等领域,光伏建筑一体化产生的绿色建筑,光伏+电动汽车+储能的产业融合,光伏+通信的场景结合等与多个应用场景。
行业政策法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通胀削减法案》、《欧盟再生能源计划》
公司发展战略 1、战略定位
 立足先进制造,以领先的技术与品质强化产业竞争能力;提升服务能力,用最具价值的产品和方案服务全球客户。
 2、主要举措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准确发掘和满足客户需求,基于客户视角全面审视并持续改进产品和服务;
 坚持科技引领和制造领先,保持核心技术研发的高强度投入,持续推进精益制造和智能制造,提高科技制造水平,全面提升国际制造能力;
 强化服务意识,细分服务策略,科技赋能服务,提升交付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推进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创新,探索场景融合创新、生态链协作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构建技术创新平台,持续推动管理创新、流程变革和数字化转型。
公司日常经营 2022年,公司实现单晶硅片出货量85.06GW,其中对外销售42.52GW,自用42.54GW;实现单晶组件出货量46.76GW,其中对外销售46.08GW,自用0.68GW。同时公司坚持推动业务创新,加快推进氢能等新业务拓展,推动绿色能源解决方案能力的不断提升,成功中标了我国首个万吨级光伏绿氢示范项目——中国石化新星新疆库车绿氢示范项目。
 公司“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设计开发及应用”项目和“高效单晶双面电池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分别荣获2022年度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创新奖”一等奖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西咸乐叶年产29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宁夏电池5GW(二期)项目、古晋电池和拉晶项目等重大产能项目如期投产,海外基地运营能力稳步推进,各基地产能、效率和产品良率得到有效提升。截至2022年底,公司单晶硅片产能达到133GW,单晶电池产能达到50GW,单晶组件产能达到85GW。
公司经营计划 1、2023年产能建设目标
 至2023年底,计划单晶硅片年产能达到190GW,单晶电池年产能达到110GW,单晶组件年产能达到130GW。
 2、2023年业务目标
 2023年计划实现单晶硅片出货量目标130GW(含自用),电池、组件出货量目标85GW(含自用)。
 3、2023年收入目标
 2023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600亿元。
公司资金需求 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可能面对风险 1、国际贸易保护和摩擦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世界各国均对其发展给予高度的关注,随着我国光伏产业在全球竞争优势的凸显,相关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了贸易保护措施和推动各自本土光伏制造业规模化的政策,贸易摩擦广泛存在。
 2、市场竞争风险
 在碳中和趋势形成前,光伏行业经过市场充分竞争和淘汰,落后过剩产能逐步得到出清,市场和资源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竞争格局得到重塑。但随着全球碳中和趋势的加速,需求大增,行业内企业大量扩产,跨界资本和企业涌入光伏行业,头部企业陆续推出了规模庞大的产能扩张计划,未来市场竞争将愈发激烈,且竞争更加需要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包括商业模式创新、技术研发、融资能力、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公司作为太阳能单晶硅领域的一体化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规模优势、成本优势以及品牌优势,但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现有市场地位,将面临竞争优势丧失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3、供应链波动风险
 一方面,近些年来光伏行业产业链发展不均衡,在产品规格、技术应用、上下游供求关系等方面发生了快速的变化,另一方面,光伏行业组件产品的订单尤其是海外订单往往从签订到生产需要至少提前半年,若原材料的供需匹配、供应安全和物流效率无法保障,企业无法准确的预判供应链未来的价格走势,将不利于企业订单的交付,产品成本将进一步增加甚至出现订单亏损的情况,这种变化将极大考验任何一家企业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对企业的生存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若企业无法建立具有竞争力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将可能会面临供应链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海外市场的快速增长以及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顺利推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公司海外收入占比分别为39.32%、46.89%和37.16%,海外市场已成为公司重要的销售市场。公司海外业务主要通过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结算,虽然公司已制定了外汇管理制度并通过运用金融工具规避了部分汇率波动风险,但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或其他汇率出现大幅波动,一方面可能会对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和销售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其产生的汇兑损益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5、专利诉讼风险
 2019年3月和4月,HANWHAQCELLS&ADVANCEDMATERIALSCORP.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韩华”)先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法国巴黎法院、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宣称隆基股份及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所在地区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韩华专利权或分销涉嫌侵权产品。公司针对上述韩华诉讼案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2日、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4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9日、2021年10月8日、2021年11月5日、2022年3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由于上述部分诉讼尚处于未决阶段,因此最终判决结果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诉讼事项及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
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未来三年(2023年 2025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权激励 隆基股份2022年3月9日发布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方面,公司拟向2484名激励对象授予349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2.2元/股。限制性股票方面,公司拟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25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87元/股。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一年后分三期行权/解锁,行权/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主要行权/解锁条件为: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80%、120%、175%。
重大合同 隆基股份2019年8月10日公告,公司与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硅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约57.98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26.37%。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合同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无直接影响。
 隆基股份2019年9月10日公告,公司与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民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硅片销售框架合同。合同总金额约18.22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8.29%。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无直接影响。
 隆基股份2019年9月17日公告,公司与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州中来光电”)签订了硅片销售合同。预估合同总金额约22.09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10.05%。履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隆基股份2020年1月10日公告,公司与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润阳”或“甲方”)签订了硅片销售框架合同,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103.44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47.05%。合同履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隆基股份2020年8月3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与吴江南玻、东莞南玻于7月31日在西安签订了关于光伏玻璃的采购协议,预估合同总金额约57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24%。合同有效期五年。
 隆基股份2020年8月19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洲硅业”)签订了关于多晶硅料的长期采购协议。根据PVInfoLink于2020年8月13日公告的多晶硅料均价测算,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94.98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40.61%。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
 隆基股份2021年2月9日公告,公司及9家子公司与OCIM签订了三年期多晶硅料采购合同。根据协议,隆基方面拟于2021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向OCIM采购多晶硅料约7.77万吨,预估合同总额约63.6亿元(不含税),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27.19%,年均合同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9.06%。
重大合同 隆基股份2018年2月5日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川隆基、保山隆基、丽江隆基、宁夏隆基与OCI及其子公司OCIM签订三年期多晶硅料采购合同,预估合同总金额为10.23亿美元左右,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成本的50%以上。合同履行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隆基股份2018年5月22日公告,公司子公司银川隆基、宁夏隆基、保山隆基和丽江隆基与永祥股份、永祥多晶硅、通威高纯硅签订了长单多晶硅料采购合同。标的数量: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合计采购数量55000吨,其中2018年5月-12月合计采购数量4000吨,2019年合计采购数量21000吨,2020年合计采购数量30000吨。按多晶硅一级致密料均价12.72万元/吨(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69.96亿元(含税),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63%。合同履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
 隆基股份2018年7月18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卖方)与美国某公司(买方)签署了组件销售合同,就卖方向买方销售光伏组件事宜达成合作意向。根据合同,2019年至2022年卖方向买方累计出货单晶组件约6亿美元。
 隆基股份2018年7月27日公告,公司子公司银川隆基、宁夏隆基、保山隆基和丽江隆基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长单多晶硅料采购合同。本合同采购量为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合计91080吨,买方按月进行订单采购,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预估合同总金额约80.24亿元(含税),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72%。合同履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隆基股份2019年5月15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浙江乐叶、泰州乐叶、银川乐叶、滁州乐叶、大同乐叶、香港隆基、古晋隆基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莱特集团”)、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福莱特”)、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嘉福”)、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简称“越南福莱特”)签订了关于光伏玻璃的采购协议。预估合同总金额约42.5亿元(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25%。有效期自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隆基股份2019年7月3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浙江乐叶、泰州乐叶、银川乐叶、滁州乐叶、大同乐叶、香港隆基、古晋隆基与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彩虹新能源”)、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简称“彩虹合肥光伏”)签订了关于光伏玻璃的采购协议。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18亿元(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10.54%。合同有效期自2019年7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隆基股份2019年7月16日公告,公司与越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硅片销售合同。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5.4亿美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17%。有效期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隆基股份2019年7月22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康科技”)、营口昌泰铝材有限公司(简称“昌泰铝材”)签订长单采购合同。预估合同总金额分别约25.9亿元(含税)和27.34亿元(含税),分别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15.15%、15.99%。合同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隆基股份2019年8月8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华坪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多晶硅料采购合同。预估合同总金额约76.46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成本约45%。合同履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战略合作协议 合作建设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隆基股份2018年9月14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隆基乐叶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银川投资建设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宁夏隆基乐叶投资概算约30.5亿元。
 与通威股份在高纯晶硅、硅片领域合作:隆基股份2019年6月3日公告,公司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威股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高纯晶硅、硅片合作事项达成合作意向。通威股份战略入股隆基股份宁夏银川15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入股后持有该项目30%股权;隆基股份按照对等金额战略入股通威股份包头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入股后持有该项目30%股权。2020-2022年隆基股份每年向通威股份包头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的项目公司采购的高纯晶硅数量不少于隆基股份拥有该项目公司权益产能的2.5倍(权益产能=股权比例×项目公司年产能,下同);2020-2022年通威股份每年向隆基股份银川15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的项目公司采购的单晶硅片数量不少于通威股份拥有该项目公司权益产能的2.5倍。
 隆基股份2019年11月30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与印度Adani Green Energy Limited(简称“Adani公司”)签署了组件销售框架协议。协议约定2020年全年组件销量为500MW-1200MW,若按上限1200MW测算,占2018年公司全年单晶组件对外销量约20%。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组件产品的成本、品质和品牌优势,有效带动和提升海外单晶组件销量,有助于海外销售区域的进一步扩大。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或双方同意的日期。
 隆基股份2021年8月10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与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信义光能”)的全资子公司信义光能(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信义光能(香港)”)签订了光伏玻璃长期采购框架协议,合同约定2021年9月-2024年12月期间隆基乐叶向信义光能(香港)采购光伏玻璃数量不少于隆基乐叶预计年度需求量的35%。协议第一个有效期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自2022年开始,双方每年第四季度协商是否将协议内容更新并将有效期延长1年,即保持协议三年滚动有效期。
 隆基股份2022年3月14日公告,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预计投资金额76亿元,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03亿元,年产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6亿元。上述各项目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达产时间不超过24个月。
项目合作 隆基绿能2022年8月15日公告,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2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根据公司未来产能布局和规划情况,公司于8月14日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约定的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变更为年产46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产能维持不变。公司子公司鄂尔多斯隆基对年产46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的预计投资金额为145.5亿元(含流动资金),较变更前增加69.5亿元(含流动资金)。
 隆基绿能2022年11月22日公告,公司与鹤山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项目投资总额约25亿元。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自厂房和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算,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自项目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达产。 
 隆基绿能2022年12月1日公告,公司及其9家子公司与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多晶硅料长单采购协议,根据协议,双方自2023年5月至2027年12月期间多晶硅料交易数量为25.128万吨,预估合同总金额约671.56亿元。 
配股募资拓展主业 隆基股份2018年8月3日发布配股预案,公司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若以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79167.9915万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83750.397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亿元,拟用于:1)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总投资30495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5.4亿元,建设期2年。完全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460027万元,净利润39676万元。2)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总投资22618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0.6亿元,建设期20个月。完全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786493万元,净利润21137万元。3)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3亿元。
增发股份 隆基股份2014年6月30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12.52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54.95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6亿元。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1)宁夏隆基年产800MW单晶硅棒项目,项目总投资5544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万元,建设期为1.5年。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年营业收入58717万元,年净利润9531万元。2)银川隆基年产1.2GW单晶硅棒项目,项目总投资6403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0万元,建设期为1年。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年营业收入85413万元,年净利润13860万元。3)银川隆基年产2GW切片项目,项目总投资8081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6000万元,建设期为1.5年。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年营业收入199301万元,年净利润27119万元。4)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万元。
 隆基股份2015年12月29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12.46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16.532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8亿元,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1)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项目总投资19815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亿元,项目将建设15条PERC电池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备,生产转换效率20.5%以上的单晶硅高效电池,预计达产后营业收入43.81亿元,净利润4.71亿元;2)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项目总投资5929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亿元,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预计达产后营业收入68.38亿元,净利润2.01亿元;3)5.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配股募资拓展主业:隆基股份2018年8月3日发布配股预案,公司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若以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79167.9915万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83750.397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亿元,拟用于:1)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总投资30495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5.4亿元,建设期2年。完全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460027万元,净利润39676万元。2)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总投资22618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0.6亿元,建设期20个月。完全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786493万元,净利润21137万元。3)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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